行為規範障礙症(Conduct Disorder),簡稱CD
A.違反他人基本權力或年齡相稱的主要社會常規或規定,成為重覆而持續的行為模式,於過去十二個月中,至少出現下列類別中十五項準則中的三項,而於出現的準則項目中,在過去六個月裡至少有一項是存在的:
攻擊人及動物(Aggression to People and Animals)
1.經常霸凌、威脅或恐嚇他人。
2.經常引發打架。
3.曾使用可嚴重傷人的武器(如:棍子、磚塊、破瓶子、刀、槍)。
4.曾對他人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5.曾對動物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。
6.曾直接對受害者進行竊取(如:街頭搶劫、搶錢包、勒索、持械搶劫)。
7.曾逼迫他人進行性行為。
毀壞所有物(Destruction of Property)
8.故意縱火,意圖造成嚴重破壞。
9.故意毀壞他人所有物(縱火除外)。
欺騙(deceitfulness)或偷竊
10.闖入別人的房子、建物或汽車。
11.經常說謊以取得財物或好處,或者逃避義務(即指欺瞞別人)。
12.曾在未直接面對受害者的情境下,竊取值錢的物件。(如:末破壞門窗或闖入的順手牽羊;偽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