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困擾的注意力(attention)(意即指向[direct]、聚焦[focus]、維持[sustain]、和轉換注意力[shift]的能力降低)和察覺力(awareness)(對環境的定向感[orientation]降低)。
B.在短期(通常數小時到數天)內發生困擾,表現出從基準(baseline)注意力和覺察力的改變,而且嚴重度在一天當中容易波動(fluctration)。
C.另有認知困擾(例如記憶缺失、失去定向感、語言、視覺空間能力[visuospatial]或知覺)。
D.準則A及C的困擾無法以另一已存在、確認或逐步形成的認知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,而且不發生在醒覺度嚴重降低的情境中,例如昏迷(coma)。
E.來自病史、身體檢查或實驗室發現的證據顯示,此一困擾是另一身體病況、物質中毒或戒斷(意即藥物濫用或處方用藥造成)或是暴露於毒素(a toxin),或是多重病因的直接生理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