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SM-5診斷準則

A.有一段明顯的情緒困擾並持續情緒高昂(elevated)、開闊(expansive) 或易怒(irritable mood)的時期,不斷進行目標導向活動,持續至少一週,將近一整天和幾乎每一天皆呈現此種狀態(如果需要住院,則持續時間不限制)。

B.在情緒困擾時期,出現以下三項(或更多)症狀(只是情緒易怒則需出現四項症狀),明顯改變平常行為:

  1. 自尊膨脹或誇大(grandiosity)。
  2. 睡眠需求降低(如只睡3小時就覺得休息足夠)。
  3. 比平常更多話或滔滔不絕無法停止。
  4. 思緒飛躍(flight of idea) 或主觀感受想法洶湧不止(thoughts are racing)。
  5. 報告或觀察到分心(distractibility) (即:注意力很快到芝麻小事或不相關的外在刺激而分散)
  6. 增加目標導向的活動(社交、職場或學校、性)或者精神動作激動(例如:無意義的非目標導向行為)
  7. 過度參與可能有痛苦結果的活動(例如不停採購、隨意性的行為或貿然投資[foolish business investments])

C.此情緒障礙症已嚴重影響社交/工作或需要住院以預防傷害本身或他人,或是已有精神病症狀。

D.此發作無法歸因某一物質(如濫用藥物、醫藥、其他治療)或另一醫藥狀況的生理效應。

年齡差異:

兒童躁症常有 “ ultra-rapid”. 一天內發生數次.

且很少有持續數天或數周的單純躁症發作.

躁動,傻笑比自大,宗教狂熱多.

處置:

心理社會處置:

在日常生活中,規劃可預期的生活常規或反應,可降低情緒累積.